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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1年1月30日 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Tags: 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认定

 宋律师,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标准,是衡量一件事情的基础,有了标准,我们才能更准确的定性一件事情。标准就如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无标准就无认定事实可言。那么,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在下文整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认清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事故的严重性。为您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内容如下:


  一、全部和无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他方无。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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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和次要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另一方负次要: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另一方负次要。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


  三、同等


  因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不确定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不作认定。


  认清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不仅有利于我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能协助好有关部门办理该案件。我们都应该好好的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认定标准的内容。希望通过阅读上文,让大家对处理交通事故有更深入的了解。







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认定

  车辆越来越多了,交通事故也就随着上升了。在交通肇事后,很多人第一反应是选择逃逸,而不是去救受害者,不是去自首。但是,交通肇事罪逃逸要怎么去认定呢那么,接下来由为大家带来与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认定有关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



  一、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认定


  第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第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第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第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第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第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罪逃逸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至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三、交通事故逃逸立案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认定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交通肇事罪逃逸的认定、交通肇事罪逃逸量刑和交通事故逃逸立案标准等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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