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汽车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标准最新

发布时间:2023年6月5日 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一、汽车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标准最新

  横穿马路被撞责任划分标准:非机动车、行人存在过失时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

  1.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提醒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数额。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