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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

发布时间:2014年5月22日 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某天下午,彭某开车与秦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造成彭某重伤。报警后,交警认定秦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但双方就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王某一纸诉状将出租车司机秦某告上法庭。后由于秦某经济困难,案件一直无法执行。 参考《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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