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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大队强化接送学生车辆源头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5月7日 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兴隆大队根据接送学生车辆遍布全县各所学校周边,参与车辆多,驾驶人、车辆所有人经常发生变化的特点。为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严厉打击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队把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来监管。       一、反复排查,摸清底数。 结合重点车辆“大排查”工作,把全县校点按辖区分包给临近中队,不间断的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及时更新数据,每月一上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新申请接送学生车辆,对车辆驾驶人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逐一进行核查,并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符合条件的,备案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        二、落实措施,加强监管。各中队积极协调辖区内的学校,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落实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大队指派一名副大队长专项负责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不定期深入走访学校和接送学生车辆车主、企业,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学校,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三、路面管控,严查违法。各中队结合本地接送学生车辆出行时间、路线,科学安排警力部署,加强路面管控,特别是早晚上学、放学时段,及时科学的调整勤务部署,采取集中整治与灵活机动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黑校车”、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员、超速以及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切实形成严管态势。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队秩序科、宣传科专人负责收集交通事故案例以及查处的校车典型违法案件,制成影像、宣传资料,定期组织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其遵守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坚决不开“带病车”、“超员车”、“不安全车”上路。大队利用车辆信息平台监管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扣分情况,发现有扣3分以上的,立即通知驾驶人接受教育培训,及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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