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公安机关应在多少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发布时间:2015年6月5日 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治疗终结后,15日内应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