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教你提高胜诉的方法!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5日 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明确到底要“告谁”-
  专家提醒,在诉讼之前首先要看清楚肇事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就可以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将单位一并告上法庭。
  -证据在手再起诉-
  依照法定职责,交管部门将在事故事实调查后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确凿证据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确认的事实及责任时,人民法院都会采信公安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要求赔偿要合理-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涉及的损害赔偿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交通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交通事故当事各方提出损害赔偿或给予赔偿都应按照上述项目索赔或者支付。当事人提出的赔偿数额和人民法院最后认定的数额如有差距,多提出的不合理部分所应交纳的诉讼费用要由自己承担,因此当事人不可随意主张。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