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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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况的,应当向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14年5月22日 长沙专业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的;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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